为确保疫情防控和野外生产经营工作正常有序进行,7月5日至10日,总院副院长谷波同志带领安保科人员对院属生产经营单位野外施工项目部进行安全大检查。
此次野外检查,重点对大兴安岭基站、嫩江基站、黑龙江省漠河县霍洛台铜铅、锌、矿普查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小柯勒河北铜多金属矿普查项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新林区小柯勒河与972高地金多金属矿普查项目及二道坎钻探施工项目等野外项目部驻地及施工现场安全措施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就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保证安全生产提出了具体要求:施工时务必佩戴安全帽、口罩等防护用具;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操作。通过此次检查,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项,谷波同志强调,务必对各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并及时整改,要在推动有序野外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生产、生活中不遗留任何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夯实了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了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消除了各类隐患。
(李岩)